bussub1 2019/03/13 08:54:07 发表在 主楼
如图所示,过路口后对面车道与原车道“无缝对接”的情况不多,往往都或多或少的有“错位”或者偏离,如图1中的A车要“斜跨”进入对面的三号车道左转;如图2中的B车和图3中的CD两车,都要在路口内发生斜跨的动作像这种情况,到底要不要打灯?交规只说路口前不得变道,而至于路口内本就没有分道线,也无所谓变道之说?含糊其辞的,哎像图示的情况,如果在路口内因为斜跨发生刮擦,定责真的就是1000个人1000种判法了,根本没有量化的标准可依……比如图3就很“经典”:如果C、D在路口内发生刮擦,定责时到底依据“并道让右”规则还是交替通行规则?还是完全“看心情”?求权威人士给出权威解说!